我爱文学作文77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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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爱文学作文770字

文学是一种艺术,文学有一种魅力,文学是一种情感的表达。文学一直像一块磁铁一样深深的吸引着我;在学玩一篇好文章或是看到一个优美的文学语句,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时,那感觉真可配的上“惬意”这个词!特别地,是在自己写完一篇优秀的作文后,即使没有那些大手笔作文作的好,但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成就感,心中仍是一种美滋滋的味道,似乎是一种蜜一般的甜……我想,这对我来说,便是文学独特的魅力,也就是她吸引我的道理…… 我酷爱读书,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读书的重要性――不读书就要落后。读书,读优秀的文学作品,会使人有素质,有修养,有文化;我一直把书当作我的挚友,只要是有价值的文学作品,我都会反复品赏,斟酌其中的每一字,每一句;不论是朱自清优美的散文也好,徐志摩精悍的诗歌也罢,还是鲁迅精彩的小说,都能让我从中受益匪浅。在书中,我就好似吸水的海绵一样,留其精华,舍其无用;渐渐地,经过阅历的加深书本给我介绍了更多的作家,他们又把我领如了一个新的文学境界――幽默中带有讽刺的马克??吐温;诗情画意的泰戈尔;诗如其人一样奔放的普希金;构思巧妙,引人入胜的凡尔纳……不论读谁的书,无论赏谁的文,我都有一种身历其境的感觉;文学给我的,是一种身心的放松,是一种精神的放松,是一种思想的放松……文学给了我无穷的智慧,无穷的知识,开发了我无穷的潜能 ;文学使我聪明,使我快乐。虽然我现在还到不了“下笔如神”的文学境界,但通过大量的阅读,我也至少能够做到每篇文章都比较深刻。这正是文学的艺术。文学是美妙的,文学是传神的,文学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正因为有了文学对我们的语言的衡量,才让我门感到了什么叫高雅,什么叫动听,什么叫粗俗,什么叫无聊;文学之所以叫“文学”,是因为她包含有一种学问――因此,白话,无聊的话,便不是文学;只有那种能给人以美的享受的话语,才足以称的上文学。想把一种意思平淡的说出来容易,难得使用高尚的语言表达出来。因此,文学在我心目中也是如同走路吃饭一样是必不可少的能力!

二、小书迷作文480个字

水灵灵的眼睛,红红的嘴巴,小鼻子……这个人是谁呀?就是我——邓倩如。

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一看起书来就不受外界干扰。有时在吃饭、上厕所时也下意识地拎着一本书去看,就连妈妈常常都叫我书迷。

在学校,每次当我走过邻班时,认识我的人便探出头来喊:“小书迷!小书迷!”但我把他们当空气,大摇大摆地走了。

有一个星期五放学回家,腰酸背痛的我,累死了。这时不想做作业、不想玩游戏。想……叮——头上冒出了个灯泡:看书。突然,我脑子里又蹦出了一个想法:踢踢足球吧!大热天踢什么啊?我的大脑还不甘心,又说“收拾房间吧!”又不乱!我把一切抛置脑后,去看书了。

我特爱看书!所以“小书迷”这名就这样来的。

三、我的文学梦我的 作文6 00字

从小时后开始,就好羡慕那些能说会道的、有着文学思想的人。

看着电视台的主持人用着熟练的普通话报道着全国上下各个地方的基本情况时,心中肃然起敬,仿佛看到的是自己的榜样。

上二年级的时候,刚刚明白了人之常情,看着老师在课堂上讲课,总认为,只有像老师那样才会是个有知识的人。

上了五年级,我曾经写了一篇《妈妈,我好想对你说……》在全校得了最高分,我认为这是向文学阶梯上迈的第一步。

上初中的时候,我向学校报刊上投稿,老师说我没有被选上,当时轰的一声,好像被什么击了一下,顿时,我的文学梦碎了,不再相信自己,不想再相信我可以当上小作家。

终于,毕业了,选择了教师的行业,来到这里上了师范学校,我原本已打算放弃文学,但是,调色板文学社让我重新振作了起来,重新看到了希望。

记得刚开学的时候,团支书让写作文,我本来不想写,后来想想,写吧,反正闲着没事干,没想到我写的处女作竟然被贴出来了,心里想:我还有希望的……接着就参加了调色板文学社,成了文学社的社员了,有了自己奋斗目标,我写的作文竟然获得了一等奖,这让我有了信心,看到了希望……

我要感谢调色板文学社让我实现了我的“文学梦”。我要继续写作文,争取在全国的报刊上发表。

最后,真的想说一句:“文学社,谢谢你!”

四、速求关于写文学的魅力的作文,800字左右,谢了

都说一千个人心目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对于文学的魅力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如果说文学像一颗光芒四射的明珠,那么它的魅力就像明珠发出的千万缕光芒,至于你是被哪一缕慑去心魄就因人而异了。

对于我来说,我将文学的魅力分为两部分,首先是从创作者的角度,再来则是从阅读者的角度。

不知其他人是否曾经试着写些东西,我就总试图写些小说一类的东西,在这个过程中我想文学吸引我的地方在于挑战。其实无论写些什么,总离不开故事和人物,想要把文章写下去、写得好,更离不开对故事的结构和人物内心的思考挖掘,这是一个很复杂很有难度的事情。当你面对人物的内心世界时这种复杂性尤为明显,这须要创作者真实的生活体验和大胆的想象设计。在这个过程中,创作者要触及内心美好的经历和感受,同样也无可避免地要挖掘自己内心丑恶阴暗的一面来丰富笔下的人物。从某种角度来说,创作成为了一个深入认识自我的过程,这是在写作中一点一点发现的。所以,我觉得创作就像在写自己的心灵世界,能否正视自己的内心就是文学创作是对你我的最大挑战,就是吸引我总想写点什么的那种神奇力量。

而从另一个角度想,文学为什么又能征服读者使之沉溺其中呢?我想那是因为文学作品承载了作者的内心世界,让读者在品味文字的同时,经历了作者的内心历程,从而体味了不同的人生。当文学作品中描述的经历与阅读者本身经历相似时,那是一种“海内存知己”或“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心的共鸣;当作品中描写的是自己从未经历或永远不可能经历的事情时,一种新奇的快感就会油然而生。尤其当我读到作品中有那些我在现实生活中不敢做的事被主人公不受约束地去完成的情节时,我就会觉得十分痛快,好像心愿得偿一样。我想文学对于读者的魅力就在于此,它把你不能做、不敢做、永远也不可能遇到的经历展现在你面前,植根于你的心灵,让主人公为你一一完成、一一体验,再以优美的语言让你沉醉其中并流连忘返。文学让你不分国界、不分种族、不分贵贱,逾越一切隔阂去经历不同的人生,去做任何你能想到和意想不到的事情;它是穿越时间隧道的旅票,是开启不同时空大门的钥匙,带你结识那无数的川流于历史和未来、现实和虚幻的人物;它就像一粒神奇的糖果,引领你品味悲欢离合,让你如痴如醉,且歌且叹,或凝眉深忧,或开怀高歌……

如果说文学的魅力是无穷多的,那么对我来说,它的魅力就是分享不同的心灵历程,探索各异的内心世界,尝试无数的迥异人生。每一部文学作品中都有一个不同的我,或者说每部文学作品都是在讲我的一个故事,还有什么比这更吸引我,更能征服读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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